揭示"靈恩運動"的異端
第七版序
「靈恩運動」近年來又有新發展,其中以由富勒神學院列號MC510:「神跡奇事與教會增長」課程引發出來的「靈恩第三波」為最顯著。這個課程是由PETER WAGNER與JOHN WIMBER合作開辦的。如今「靈恩第三波」也是以這兩個人為主。
許多人因為「靈恩第三波」所強調的重點(「權能佈道」)與過去「靈恩運動」所強調的(方言)有所不同,而且他們的工作方式與態度也比過去溫和及友善;因此便斷定他們已經與過去不同,便加以接納。好些以往反對「靈恩」的教會領袖,今天反成了推薦「靈恩第三波」的健將,其中要以懷特約翰(John White)最引人注目。因為許多基督徒知識份子一向喜歡看他的著作,在華人教會中也有不少的讀者,他的改變的確掀起了不小的騷動。
「靈恩第三波」在作法上的確與「靈恩運動」以往的作法有好些不同之處,然而,他們的信仰本質卻沒有不一樣。感謝主,得到主忠心的僕人胡恩德先生的愛心,同意讓我們轉載他的一篇有關「靈恩第三波」的文字:「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相信讀者們可以從中得到很大的幫助,瞭解「靈恩運動」的真相。
在對待「靈恩運動」的異端所要面對的問題上,除了要應付「靈恩運動」層出不窮的「花招」與變化外,還有以下三方面的困難:
一.一般信徒都不肯直接去研究聖經真理,以致對真理一知半解。當面對異端的迷惑時,因對於聖經真理缺乏認識,就無法分辨真假。正如一個沒有見過真鈔票的人,想要辨認假鈔票一樣。但願諸位讀者平時認真研讀神的話,在真道上造就自己,就能保守自己不失腳。
二.我們忽略了「末世的心態」的危險。許多人對於「靈恩運動」所採取的那種好奇,不肯認真追求真理,對純正的道理感到厭煩等心態,正是「末世心態」的特徵。若我們不認真對付這種「末世的心態」(帖後2:2-3;提前4:1;提後4:3-4),就很難有效地對付異端了。求主叫我們提高警惕,免受迷惑。
三.今天有太多超宗派的機構和聯合性的聚會。這些機構和聚會的主辦單位,一般來源都沒有很顯明的信仰立場。因此都普遍的受到「靈恩運動」的滲透。因此這些機構與聚會就成了「靈恩運動」的溫床。許多信徒都是在這些場所接觸到「靈恩」與「靈恩分子」。同時和「靈恩運動」中人建立起個人的關係,以致在往後的日子,要抗拒「靈恩」的誘惑就更加的不容易了。我們得非常小心,在參加任何機構之前,先分辨該機構的信仰背景與立場,在參加任何聯合性的聚會與事工時,先認清主辦單位和講員等的信仰立場,以免受牽連。
這本小冊子先後已印了六版。為了當前眾教會的需要再度付梓;加上了胡恩德先生的一篇「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相信必能幫助我們對「靈恩運動」的錯誤有更清楚的認識。
謹將此書恭敬交托恩主,願他再次使用,堅固一些屬主的人。
黃聿源 謹序於一九九二年五月
第六版(增訂版)序
過去這幾年,「靈恩運動」有驚人的發展,不單是在「靈恩派」的「教會」中,人數有顯著的增加,其他宗派的教會中,有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靈恩」,其中不乏教會領袖和知名人士。不少教會因此而分裂,許多教會的聚會與活動也越來越「靈恩派化」,這是使人極其擔憂的事。
「靈恩運動」與天主教之間的關係,這些年來顯得更加密切,天主教中接受「靈恩」的人越來越多,已經形成一股勢力。去年七月二十二至二十六日在美國新俄連斯(New Orleans)舉行的「聖靈大會」便是個很明顯的例子,當時出席聚會的,靈恩派和天主教人士各占一半。另一方面,由天主教所推動的,由一九九零年開始到西元二千年的「宣教2000」,目前已得到「靈恩運動」的大力支持。這些事實說明瞭,「靈恩運動」是與聖經的教訓相違背的。
今天一般的基督徒,對於這個「運動」都採取無所謂的態度。甚至一些傳道人,縱然不同意「靈恩派」的信仰與所作所為,對於這個「運動」,都不表明立場,任由他們為所欲為。更有人對於「靈恩運動」表現得十分寬大、容忍,然而對於那些反對「靈恩運動」的人,則不能容忍,不表同情。這已經給一般信徒留下錯誤的印象,認為反對「靈恩運動」便是極端,同時給「靈恩運動」製造了有利的條件,因一般信徒對他們已毫無戒心。
今趁基督漁人團契舉行「第一屆獨立教會聖工人員退修會」之際,要舉行「末世的大迷惑」公開聚會的需要,出版增訂版。其中除了原書的內容不變外,增加了吳主光先生的一篇「靈恩運動的歷史根源」,相信將有助於讀者對「靈恩運動」的「底細」有一些認識。
黃聿源 於一九八八年十一月
再版序
今年六月間,韓國五旬節會的趙鏞基博士到新加坡來領「靈恩」佈道會。因其在各地的知名度,以及本地「靈恩運動」中人的大肆宣傳,唯恐有主內的肢體因此受迷惑,故將本人對「靈恩運動」的一點認識,印成小冊子與主內弟兄姊妹分享。在篇幅和個人的能力上都未能做到詳盡,故多有疏漏之處,望主內兄長多多指教。
黃聿源 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
目錄
1.「靈恩運動」的歷史根源--------------吳主光
2. 揭示「靈恩運動」的異端-------------黃聿源
3. 一切的靈不可都信----------------------胡恩德
(新加坡基督漁人團契出版)
「靈恩運動」的歷史根源
吳主光
靈恩運動雖然興起自一九零一年,但發展速度極高,至今有學者估計,已有超過百分之六十五的基督徒加入此運動。而且天主教雖然在六十年代才加入,至今亦有超過一千五百萬信徒接受靈恩信仰。此外東正教也受到極大的影響。前年阿母斯特丹由葛培理召開的世界佈道者會議,出席者競有百分之七十五是來自靈恩派教會的。可以說,靈恩運動是自從有人類歷史以來最大的運動。
最叫人擔心的,還不是這運動本身的極端狂熱,而是有神僕(美國Gerald
McGraw of Alliance Witness)多年試驗說方言者,竟發現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被鬼附所致的;而且靈恩運動的靈似乎十分成功地在進行大合一運動。不但基督教、東正教、天主教「同感一靈」,而且摩門教也是最早的靈恩教派之一,此外印度教、回教都有講方言現象。但說來也怪,雖然他們「同感一靈」,但其中有不少極端者彼此攻擊和不接納,例如新約教會的領導人洪以利亞,竟在全世界宣佈,耶穌將要降臨在臺灣的「錫安山」,呼籲全球基督徒返回臺灣等主再來,並且與臺灣員警、新加坡員警大打出手,頭破血流,為所有教會,尤其是其他靈恩教會所唾棄。此外「真耶穌教會」、「真真耶穌教會」、「火洗教會」等都不接納其他靈恩教會。這種混合與混亂現象,竟然少被人注意,反而不少著名基要派傳道人也說起方言來,使局勢更加混亂。
靈恩派人士自知不妙,正竭力抓根據以維護自己。其中他們最關心的,是一九零一年靈恩運動興起之初,被所有教會所杯葛。為了挽回這不名譽的現象,他們拼命在歷史中抓自己的根源,以表揚自己教義的純正和超越性。根據Vinson
Synan所著的書《靈恩運動──美國聖潔及五旬節運動史》(臺北教會更新研究發展中心出版),其歷史根源大致如下──
衛斯理約翰的聖潔運動
聖公會的衛斯理約翰自覺信仰無生命力,乃到美國印第安人中宣教並追求靈魂的聖潔,在船中遇弟兄會信徒與之談及得救的信心帶來勝罪能力。衛斯理深受影響,一七三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讀馬丁路德所著羅馬書前言經歷重生得救。他繼續追求,一七三九年一月一日他經歷到大喜樂的復興,於是開始推動一個強調成聖、靈修、得勝生活的「聖潔運動」。衛斯理以自己的經歷為根據稱得救為第一次祝福,稱成聖為第二次祝福。但他的著名同工喬治懷特菲卻反對這第二次祝福的理論。但無論如何衛斯理的聖潔運動使他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歐洲建立了成千上萬的教會。
聖潔運動的偏差
聖潔運動在各地均帶來大復興,使信徒大哭、認罪,使大批未信的人悔改歸主。不過,間中有一兩次的聖潔運動聚會,會眾確實失去情緒上的控制,以至有人發抖、倒地、擁抱痛哭認罪,今天靈恩派領袖就認為抓到了根源了。事實上聖潔運動確實有一小撮人偏向極端,尤其是發展到一八零零年之時,在肯塔基的一小鎮就出現了一次更激動的情況,他們大部分人躺在地上大叫大哭。更有一些甚至痙攣、狂笑、精神恍惚、跳舞。史書的記載指出甚至連不悔改的人也痙攣。肯塔基的聚會瘋狂現象延伸了五年,並且傳到南部一些小鎮,並且偶然也有人說出「方言」來。不過與此同時,摩門教的聚會也經常有同樣的現象,他們也是大叫、痙攣、跳舞。楊百翰(摩門教第一位繼承人)也經常說方言和翻方言,摩門教的合唱團素以方言和聲著名。
聖潔運動還有另一些偏激現象,例如:從一八三六至一八七九年有John
Humphrey Noyes宣稱自己得到神直接啟示,其權威高過聖潔運動,並且創立「聖潔共產主義」,甚至宣導雜婚,理由是神與人和好,男性與女性也要和好,所以不再有性別之分,並稱之為成聖的雜婚。
聖潔運動的分裂
有一點大家一定要明白的,就是聖潔運動本身是好的,它帶來大復興和普世宣教運動,福音因此而傳到中國、南洋、非洲、南美等地方去。而且產生了大量神傑出的僕人,諸如芬尼、司布真、慕迪、宣信等等。聖潔運動中的偏激分子只屬其中極少數而已。例如:聖潔運動發展到美國內戰之後,偏激的極少數也逐漸多起來了,到了一八九五年,這些偏激分子紛紛離開了衛斯理約翰所創辦的循道會,變成二十多個以上的教派。究竟這二十個教派有多少人數呢?史書告訴我們只占美國循道會會友的二十分之一而已。可是今天的靈恩派人士卻強調他們的根源是來自衛斯理約翰的聖潔運動。他們這樣找出自己的根源,正是證明他們的「祖宗」都是循道會──聖潔運動主流教會所驅逐出來的。到底這二十多個偏激教派是怎樣被逐的呢?
美國戰後的教會漸漸世俗化起來,有不少戰前復興過的領袖人物起來提倡復興衛斯理約翰的復興原則,重點聖潔運動的火把。由一八六七年開始,陸續出現許多大型的聖潔運動聚會和退修會。其中以一八六七年七月十七日在新澤西葡萄地舉行的退修會作為戰後復興的開始。追求聖潔的要求蔓延全國,許多鼓吹聖潔的刊物出版。到一八七零年已達到高潮,全國共有二十八個聖潔退修會營地,三百零四位聖潔講員。
不過,到了一八八零年代,分裂就陸續出現了,循道會的領袖們紛紛指出許多現象已經離開了原來的正規。率先離開循道會的有一八八零年的華納Daniel
S.Warner,他創立了「神的教會」,其他教派也爭相效尤,在德洲更有一些狂熱分子倡論「無罪的完全」、「死亡的自由」、「婚姻的純潔」、「禁吃豬肉、咖啡」、「靠神醫治病,醫生和藥物都是不需要的」。此外還有「人民福音教會」、「美國五旬節教會」、「新基督教會」,上述這些教會後來又合併為「拿撒勒人會」,由她又產生「拿撒勒五旬節教會」。還有「天路聖潔會」、「國際使徒聖潔聯盟」、「五旬節援救使團」、「火洗聖潔會」等等。這些都是離開循道會的偏激教派。各派主張不一,但其骨幹精神大致相同。
最偏激的例子
舉一個最偏激的例子。一八九五年在愛俄華州由歐溫(Benjamin Hardin Irwin)創立的「火洗教會」為最能代表靈恩運動的「根源」。首先衛斯理約翰早就以自己的經歷錯誤地講「第二次祝福」的論調,以後就由偏激分子繼續發明第三次祝福、第四次祝福等。歐溫稱第二次祝福為「聖靈的洗」,他繼續強調要進到完全就要經歷第三次的洗,就是「爆炸洗」,甚至第四次「強炸藥洗」、「氧化洗」等。他帶領的聚會都是大喊、尖叫、說方言、痙攣、陷入恍惚狀態。他的教會很快就在各大州建立起來,甚至發展到加拿大,他自任眾教會的總監。雖然他的理論遭到許多教會的抨擊,但他的「成就」卻吸引許多傳道人。他提倡極度的嚴謹生活,不准男人結領帶,不准信徒吃豬肉、鯰魚和其他舊約稱為不潔的食物。但是到一八九九年,他的會眾竟然發現他自己的私生活充滿罪惡,逼使他在一九零零年公開承認,辭去監督之職,他所有的教會立即全部癱瘓。
靈恩運動的開始
值得我們注意的,乃是真正開創靈恩運動的巴罕(Charles F.Parham)原是在歐溫的教會聚會的。歐溫的火洗教會癱瘓了之後,巴罕就在一九零零年十月創辦了「貝瑟聖經學校」,又建立「神醫之家」,發行「使徒信心」雙月刊。靈恩運動就是在他的聖經學院暴發出來的。這聖經學院開始了兩個月之後,即在十二月之時,他領導四十多個學生研究使徒行傳第二章,在研究過程中,他曾為主領別處的聚會而暫停到學校三天,留下學生們自己研究。到他回來的時候,全體學生都認為使徒行傳顯示出受聖靈的洗的必有憑據是說方言,這倒使他驚奇,因為他一向都沒有這樣想。於是他和學生們舉行了一次通宵祈禱會,由一九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直持續到第二年一月一日。那個晚上,一個名歐茲曼(Agnes
Ozman)的同學要求他按手在她的頭上為她禱告,於是她就成了靈恩運動第一個說方言的人了。這事之前也有人說過方言,但卻不是常常說,也不是人人說的。這次之後,他們就強調人人說和常常說了,這就是靈恩運動的願意了。歐茲曼不但說方言,而且她有三天時間不會說英語,要用筆寫,而且不時寫中文,以後巴罕自己和四十位同學都說出方言來。這件事很快就在各大報章中大事報導,這些學生曾說了二十一種已知的語言,巴罕索性結束聖經學院,到各地大事宣傳五旬節教義。
靈恩運動的擴散
巴罕雖然開始了靈恩運動,但將之發揚光大的卻是一個叫瑟木W.J.Seymour的黑人。他是巴罕的學生,初時因他骯髒而沒有衣領,到處被人歧視,不准他講道。結果有一個信徒接他到家中,在那裡他帶領了一連幾天瘋狂的祈禱會,他們倒地、狂笑、說方言,吸引許多人來圍觀,瑟木就站在門口向眾人講道。既然有這麼多人有興趣,瑟木就找到一間廢棄的循道會禮拜堂,就是靈恩運動發揚光大最著名的阿蘇撒街三一二號了。在這裡瑟木開始了「大復興」,全國各地的人都湧來參加他主領的聚會,報章不斷地大事報導,足有三年之久阿蘇撒街成了瘋狂地區,人們大喊、哭泣、跳舞、昏迷、說方言、痙攣、趕鬼、神醫、異象等。甚至許多洛杉機的玄學團體、降神師和靈媒也來參加。瑟木寫信給他的老師巴罕,請他來看看並指導他如何管理這瘋狂的團體,因為會眾說方言到了不受控制的瘋狂程度,使他制止不來。男女兩性的親吻實在太多。有些聖潔派的偏激教會也批評他們的聚會象地獄一般。最後一九零六年十月,瑟木的老師巴罕終於來到了,他看見當時的情況大感震驚,因為他認為那些降神師和催眠師似乎已經接管了這教會。於是他講道指責並想制止他們的瘋狂,結果會眾竟然請他離開,永不再歡迎他。以後巴罕一生大力抨擊阿蘇撒街的聚會,但阿蘇撒街的聚會已經影響全美國並傳到歐洲去。幾乎所有五旬節教會的信徒都尊敬阿蘇撒街的復興,曾到過阿蘇撒街的人都成了五旬節靈恩派的強烈領袖。其中有佛羅倫斯克芬(Florence
Crawford)、芝加哥的杜約翰牧師(W.H.Durham)、黑人史都華(Sturdevant)等,都是著名的靈恩運動領袖,他們分別將阿蘇撒街的瘋狂聚會方式帶到其他地方去。此外還有許多著名的靈恩領袖都是來自阿蘇撒街,並且成了歐洲靈恩運動最有力的創始人和推動者。
靈恩運動的根源是否聖潔運動?不,因為所有聖潔運動的教會都反對阿蘇撒街,而且發展到今天變成派別林立、怪論多多的普世靈恩運動教會,仍然互相攻擊,彼此不接納。筆者要指出,靈恩運動的根源是來自那混亂的靈。可惜今天很少人注意那靈,只注意了外表的「復興」,這表示末世大迷惑已經發展成為非常龐大的勢力了。
揭發「靈恩運動」的異端
黃聿源
主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回答門徒們詢問有關末世及他再來前的預兆時,他告訴他們許多末世及他要再來之前將要發生的事,好叫他們(包括我們)警醒,可以提高警惕,忠心預備迎接他的再來。在開始敘述末世的各種預兆時,他便慎重地警告門徒們(亦即提醒我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要迷惑許多人。」(太24:4,5)
過後他在同章第二十四、二十五節再一次提醒門徒說:「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末世的時代的一大特徵便是許多異端將要興起,因為假先知們所傳的假道,許多基督徒將要受迷惑,去跟隨這些異端假道。主說,看哪!他已預先告訴我們了。所以我們必須謹慎,免得受迷惑才是。
我們今天的確是生活在這個末世的時代,離主再來的時候是那麼的近,撒旦也將盡其所能做垂死的掙紮。因此我們看到,過去這一兩個世紀以來,世界上興起了許多大異端,如安息日會、守望台(或稱「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基督教科學會、統一教,還有目前正以野火燎原之勢,橫掃歐美並亞洲各地的「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起源於十九世紀末的美國,強調說方言、行神跡、見異象、作異夢。常以神跡為號召。曾一度安靜下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國北方也有好些人受影響,其中以張巴拿巴為最著名,他創立了「真耶穌教會」。
本世紀六十年代,「靈恩運動」又再蓬勃發展起來。對於港臺以及新馬一帶的華人教會來說,我們應該都還記得香港的江端儀女士曾到這一帶傳「靈恩」的道理,使許多華人教會分裂,製造許多的混亂,建立了一些所謂的「新約教會」。
近年來歐美的「靈恩運動」,以一種修正的姿態出現,滲透在各教會與基督徒團體及機構中去,迷惑許許多多的人。因著他們的「作法」,比已往的「靈恩運動」溫和,故我們稱為「新靈恩運動」。但是本質與舊的沒有什麼不同。
「靈恩運動」是極端還是異端?
到底我們要以什麼態度對待這樣的一個運動呢?這要看這個運動的本質,到底是極端,還是異端。
許多人以為這是一種極端的運動,太過強調聖靈的洗、說方言、神醫、神跡、異象等。如果真如這些人所認為的,「靈恩運動」只是比較極端的運動,那麼我們要以愛心勸勉、幫助他們,使他們改變作風,不要那麼極端。同時我們還得將他們當作弟兄看待。
有人說,他們當中有好些是虔誠的人,我們也都認識他們,看情形他們不像是什麼異端的。我想這種看法是很膚淺的。所有的異端如天主教、安息日會、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他們當中也都有一些虔誠的人。然而,很可惜的,他們也的確是被迷惑,相信了異端。
又有人說,他們的工作似乎發展得特別迅速,有許多人跟隨他們,其中不乏專業人士和社會知名人士。而他們的聚會也往往是人多勢眾,聲勢浩大的。看樣子是很興旺的,他們也說神特別祝福他們。難道還會是異端嗎?這種說法也站不住腳。發展得快,人多勢眾都不能證明他們的信仰是對的。事實告訴我們,在過去一百多年來,上述的異端,特別是安息日會、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統一教等,他們的發展都遠超過正統的教會,他們的工作發展迅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發展得快也不能成為證據,證明他們信仰的純正。況且,主耶穌基督早也提醒我們,許多人要受迷惑(太24:4-5)。使徒保羅也告訴我們,在末世的時代,許多人要離棄真道,聽從鬼魔的道理,因為這些人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前4:1;提後4:3-4)。
還有人說,他們能奉主的名行神跡,難道還會是異端嗎?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過我們必須知道,魔鬼也會行奇事,冒充神跡的。當初,摩西在法老面前行神跡,刑罰埃及人,法老的術士也照樣憑邪術行相似的神跡(出7:8-11,20-22;8:5-7)。因此法老便心剛硬,不肯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哥林多後書11:13-15也警告我們,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況且主耶穌也曾提醒我們,這些假先知是「冒他的名來」(太 24:5);又說,假先知亦是奉他的名傳道、行神跡,不過他不認識他們,他們是作惡的人(太7:22-23)。
主的話指示我們,會行神跡的人不能證明是從神來的,相反的,末世的假先知,都將以行神跡來迷惑人。將來假基督出現時,亦將以神跡來服人(申13:1-3;太24:24;帖後2:9;啟13:11-14)。因此,「靈恩運動」中人能奉主的名行奇事,也不能證明他們是出於神,是信仰純正的。
我們要怎樣辨別,才能確實知道,到底他們是否出於神?他們是否是異端呢?
如果他們不是極端,而是異端,我們就得抵擋、揭發並摒棄他們,把他們當作是可棄的仇敵,像對待其他的異端一樣。
如何分辨
要分辨「靈恩運動」是否是異端,基本上有兩種途徑:
(一)根據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所說的:「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這個方法是通過試驗那在「靈恩運動」者身上的靈,到底是出於神的不是。我們得注意,不是試驗那人,而是要試驗那在這些人身上的靈。通常是在那人全然被那靈控制時,試驗那個靈。你可以對那人身上的靈說:「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問你裡面的靈,要這靈答覆,耶穌基督是不是成了肉身來的?」試驗時,不要問其他的問題。根據許多主的僕人試驗的結果,證實在「靈恩運動」者身上的靈並不是從神來的。因為那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有關這一點,宣道書局出版胡恩德先生所著的「靈恩運動」一書第五頁至十三頁有相當詳細的討論)。
這種試驗法,試驗的人要十分小心,免被那惡者所欺騙。
一般靈恩派中的人,常以不可試探神為藉口,不願意試驗在他們裡頭的靈。然而,主的話在約壹4:1-3既然有這樣清楚的指示,我們不能不實行。若明知有被迷惑的可能而不肯照著聖經的教訓,試驗自己身上的靈,是一種諱疾忌醫的作法,那才真是試探神的行徑呢!
(二)第二種分辨的方法,也是我們在這裡要比較詳細的討論的:是根據聖經明文的教訓來分辨「靈恩運動」的信仰。若「靈恩運動」的信仰與聖經教訓相符,就不是異端,反之則是。這也是主在申命記十三章1-11節所教導我們的方法。
在申命記十三章1-11節告訴我們,如果有先知或作夢的興起來,向我們顯個神跡,要說服我們去信從我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算是他的神跡能應驗,也不要隨便跟從他,乃要用神的話試驗他,看看他的教訓是否符合神的話。若與神的話不符合,不論他是誰,是你的妻、兒或摯友,都不可聽從,乃要從民間將他除去。這是比較客觀,也最有把握的試驗方法。我們可以將「靈恩運動」所教導的道理,逐一的用聖經的話來分辨,若能證明他們的教訓是不符合聖經的教訓(特別在重要的事上,如神的救恩、神話語的權威等方面),我們就可以肯定他們是異端。
「靈恩運動」的錯謬
「靈恩運動」至今尚未有一個統一的機構,為他們的信仰發言,因此我們只能從「靈恩運動」的各種印刷品來研究他們的信仰。其中有某些的差別,如目前修正了的就不像過去的表現得那麼狂熱,也儘量避免唱極端的論調,不過在本質上還是一樣的。
我們將設法把「靈恩運動」的各種基本信仰,逐一地以聖經的話加以分辨,相信大家可以看出,其中的的錯誤,絕不只是看法上的差異,而是根本的偏差,乖離聖經的真理。
(一)有關「聖靈的洗」
據「靈恩運動」的教訓,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兩重屬靈的經歷。第一重是得救重生:當一個人信了主,他的罪就得了赦免,領受永生,並且接受了聖靈。不過,這時候他所領受的聖靈是有限度的,這種基督徒不能完全明白聖經,不能過得勝的生活,沒有能力服事主。第二重經歷,根據他們的說法,叫「聖靈的洗」:是指在得救重生接受聖靈之後,一定有外在的記號,那就是說方言(即一種人聽不懂,連說者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的舌音)。而且是要經過迫切的追求、「倒空」,甚至禁食才能得到的。
聖經對「聖靈的洗」的教訓
首先是施洗約翰提起的,他說他是用水給人施洗(悔改的洗),但是有一位在他以後要來的,他的能力比他大,地位比他高的,要用聖靈給人施洗(太 3:11)。很明顯的,他是指著主耶穌說的。
主耶穌在復活以後、升天之前囑咐門徒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待父所應許的,就是施洗約翰所說過的「聖靈的洗」。主說,「不多幾日」,門徒們就要受「聖靈的洗」(徒1:4-5)。可見在這個時候,門徒還未受聖靈的洗。
到了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的時候,也即是主升天後第十天,當門徒們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座樓上,聖靈便降臨在他們眾人身上(徒2:1-4)。這應該就是天父藉著施洗約翰所應許的,也是主耶穌基督升天前囑咐門徒所等候的「聖靈的洗」。
到底聖靈的洗是什麼?使徒行傳第二章只記載了當日發生的事,而沒有加以解釋。答案是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指外邦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從這一節經文,我們知道,受聖靈的洗,從歷史觀點(特別指徒第二章)來說,是信主的人,接受了內住的聖靈。主在約14:16-19應許教會說,他要求天父賜下聖靈,使他永遠與信徒同在,並住在我們裡頭。這裡便是指這麼一件事。自從那一天開始,所有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們心中,也因此使所有信主的人成為一體(即是「教會」)。
從個人的觀點來看,五旬節以後,所有信主的人,在信主的時候,就接受了聖靈在他心中(參弗1:13-14),也即是接受了聖靈的洗。
根據聖經的教訓,每個信徒在信主時,就已接受了聖靈的洗,要不然他們就沒有聖靈,也不屬於主的身體的一部分。並不是第二重經歷,更不用特別的祈求,也沒有什麼外在說方言的記號了。
「靈恩運動」者的解釋
「靈恩運動」者首先引用約7:37-38,說這裡主應許有兩重的經歷:第一重的經歷是三十七節,「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根據靈恩運動者的說法,這是指接受救恩。第二重經歷,他們是在第三十八節「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也活水的江河來。」他們說,這是指一個人在重生得救後,經過努力的追求,才能得到的,一定有說方言的外在記號為印證。
明眼人讀這段經文,都可以看出,這兩節經文指的完全是同一件事:到主那裡來喝的人,也即是指信主的人。從他腹中流也活水的江河來,即是指信主的人。從生命中流出得救的、活潑的生命,如同活水的江河一樣。
他們常引用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時發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使徒行傳第十章發生在哥尼流家裡的事,以及使徒行傳十九章發生在以弗所十二位門徒身上的事為印證,設法證明受聖靈的洗是第二次的經歷,一定有說方言為印證,同時還要經過特別的追求。
有關使徒行傳中的三個例子:首先我們必須提的是,這是使徒行傳中所有說方言的記載,除此之外,在使徒行傳中再也沒有別的記載。(使徒行傳記載了首三十年教會的歷史,在這三十年中,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只發生了三次,可見並不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每一個信徒應該有說方言的經歷。)第一次(徒二章)是發生在主後32年,第二次(徒十章)是發生在主後41年,而第三次(徒十九章)是發生在主後56年,其中的間隔是很久的。
在這三次的記載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第一,門徒們都在第一次接受聖靈時說方言。第二,他們並沒有追求,是在完全的被動之下說了方言。第三,他們的方言,根據聖經中唯一的說明(徒2:4,5-11),是別國的話,是各種人的鄉談。絕不是「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沒有人聽得懂,連說者亦不知所云的「的的、答答」的舌音。
由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靈恩運動」者對「聖靈的洗」的教訓是沒有聖經的根據,甚至是曲解聖經的話語而發明出來的。若人們真的接受了這種教訓,會使人誤會,以為我們信主時接受的救恩並不完全,還要經過特別追求後,才能得著較完全的恩典。這與聖經的教訓相違反。彼得後書告訴我們,「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彼後1:3再參考羅8:32)今天,我們所要追求的,不是得著更完全的恩典,而是更完全地讓主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流露出來。
(二)有關說方言
另一方面,他們以說方言為經歷第二重經歷的證據。因此許多人變成追求說方言,以表示他已經得到了更豐富的恩典。事實也是這樣,「靈恩運動」者多番鼓勵人說方言,甚至教人說方言,這就與聖經的教訓離得更遠了。
論到說方言,「靈恩運動」者簡直把它當做法寶,開啟神一切屬靈寶庫的鑰匙。首先他們說,說方言(指舌音)是受靈洗的記號;接著他們說,說了方言後,靈性會突飛猛進,讀經有亮光,禱告、傳道有能力,還會行異能神跡;甚至說,神還會通過方言直接地啟示說方言者,使他明白許多屬靈的奧秘。
不管「靈恩運動」者怎麼說,我們必須從聖經,主的話中來明白有關方言的真理;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要說方言?說了方言是否就表示已靈性高人一等,滿有屬靈的亮光,禱告、傳道有能力,會行奇事?神是否會藉著方言直接給說方言者新的啟示?當我們回到聖經裡來時,就不難發現,「靈恩運動」者所說的,都是歪曲聖經的教訓或根本是自己捏造出來的。
首先,讓我們看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說方言。「靈恩運動」者引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節說,主應許所有信主的人都會說新方言,同時還會行神跡奇事,所以他們堅持,每個信徒一定會說方言。
讓我們看清楚,馬可福音這段經文,是主在升天前向門徒們說的,應該與馬太福音二十八章末了的一段是同一個時候說的。在這裡他囑咐門徒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並應許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然後告訴門徒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是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倒不一定是說,信的人都會行神跡。若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因為主有說到信主的人會說新方言,所以每個基督徒也就得要說新方言,那麼,主所說的其他的神跡奇事如手能拿蛇、喝了什麼毒物必不受害等,又怎麼樣呢?只要我們小心地讀這一段經文,便不難看出,主是指在信的人當中,會有這一些神跡隨著他們。從過去教會的歷史,特別是初期的教會歷史,以及許多做開荒佈道工作的宣教士們的經歷中,我們就不難看出,主所應許的的確確是一一的應驗了,但絕不是像「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每個基督徒都要有這些經歷的。
其實,聖經明文的教訓中,清楚地告訴我們,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說方言的(林前12:7-11,28-31)。可見他們是根據自己的經歷教訓人,而不是根據聖經的話語教訓人。其實這也不足為奇,「靈恩運動」者經常強調個人經歷超過神的話語。就如他們的一位領袖(Larry Christenson)就常表明他的信仰是根據他個人的經歷,而他認為,神學只是用來解釋他的經歷的。(《Speaking in Tongues》,Dimensions Books,1968)。
說了方言,就比別人屬靈,滿有屬靈的亮光與能力嗎?我們找遍了聖經,絕對無法找到支持這種論調的經文。「靈恩運動」者純粹是根據他們個人的經歷與見證,而他們的見證也不見得是一致的。他們的見證中,許多是有矛盾的,而見證往往是很主觀的。如果有人說他覺得他比以前更愛主,這個見證既不能被證實,相反的,使我們覺得他是缺乏謙卑,自我還未被對付。根據慕安得烈的看法,一個人越屬靈,就越覺得自己汙穢,正如保羅一樣,他到了晚年,靈性到達高峰時,反覺得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 1:15)。
哥林多的教會是最熱衷於說方言的了,而保羅為了要限制他們,才寫了林前第十四章,加以限制。若「靈恩運動」者的說法是正確的,哥林多的教會應該比別的教會都屬靈才是。然而從哥林多前後書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教會充滿各種罪惡,有些罪惡連外邦人都少犯(林前 5:1)。而保羅在給他們的書信中,一開始便提出,他不把他們當作是屬靈的,只把他們看成是屬肉體的(林前3:1-3)。由此可見說方言在促進靈性長進上並無幫助。
(三)有關啟示
若說神會藉著方言,向人直接啟示,這種說法,不但沒有聖經根據,相反的,是與聖經的教訓相反。許多異端也都這麼宣稱,他們有神直接的啟示。安息日會的創始人Mrs.White就說,神在夢中直接向她啟示,要守安息日。耶和華見證人的刊物《守望台》就宣稱,其中的文字是神所啟示的。摩門教的創始人Joseph Smith更說,他是得到神直接的啟示,寫了摩門經以及其他兩本摩門教的經典(即《Doctrine of Covenants》與《Pearl of Great Price》)。其實神直接的啟示,在聖經完成時就已停止,我們再也不能在神已經給人的啟示(聖經)以外加添什麼,當然也不能減去什麼(啟22:18,19)。若在神的啟示上作任何的增刪的,就是異端。天主教宣稱,教皇能直接從神那裡領受啟示,因此其中許多不合聖經的教訓,就在「直接啟示」的論調下,被接受下來。
「靈恩運動」者常藉說方言之便,傳播許多所謂神的「直接的啟示」。他們當中許多人,也常藉著禁食等途徑追求,盼望得到神直接的啟示。這是非常危險的,這也是其中充滿許多錯謬的根源之一。魔鬼常利用所謂的啟示迷惑人,「靈恩運動」者中,正有許多人被迷惑。在此提出一個作例子:
許多年前,當江端儀女士到新加坡來時,有一位教會中的姐妹,接受了江某的「靈恩」的教訓,跟隨了江某。有一天她到教會中來對傳道人說,神直接啟示她,要她離開丈夫,到香港去追隨江某,結果真的這麼做了,其後果十分可怕。
接受聖經以外神直接的啟示,便是推翻以聖經作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唯一準則的權威。我們得十分小心謹慎,免受那惡者的迷惑。
「靈恩運動」者亦常宣稱,說了方言後,會見到異象。當前韓國五旬節會領袖趙鏞基博士就在他的見證中說,他說方言後,曾見到主,他釘痕的手流著鮮血。這與天主教和其他的異端所說的一樣。我們十分懷疑,主在今天,除了藉著聖經的話,向人顯明他自己外,還會用異象向人顯現。
(四)真偽方言
說到方言,其中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到底是否聖經中的方言。以上我們的討論,似乎已先接受了「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即是聖經中的方言。他們的錯誤好像只是在方言的運用方面,與對方言的看法上,事實倒不是這樣。我們若詳細查考聖經,就不難看出,聖經中提到的「方言」,不論在馬可福音、使徒行傳或哥林多前書中,只有一種用法,即是指一種「語言」。
以上我們說過,全新約中,有清楚解釋「方言」是什麼的,只有使徒行傳第二章四至十二節。在第四節這裡,除了將「方言」(英文作Other Tongues)這個詞,直接譯為「別國的話」是指那些到耶路撒冷來守節的帕提亞人、瑪代人、以攔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的人,並靠近古利奈的呂彼亞一帶地方的人,從羅馬來的客旅,以及革哩底和亞拉伯的鄉談,我想這是再清楚也沒有的了。
使徒行傳中,另兩次說方言的事件中:第十九章那裡只說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講道),沒有提起他們說方言的內容。然而第十章在哥尼流家裡說方言的例子,聖經說,他們用方言「稱讚神為大」,可見亦是有意思的話語。
今天所有「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方言」,都不是一種語言,只是一種捲舌頭所發出的「的的、答答」的聲音。他們常辯護說,他們所說的,不是使徒行傳的方言,而是哥林多的方言。現在讓我們看看哥林多的方言是否就像他們所說的,只是「的的、答答」的一種舌音,而不是有意思的語言。
我們只要從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保羅討論到說方言的問題中所提到的一些話語,就不難看出,那裡所說的方言也必是一種語言。
1.第二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這節經文說,說方言既然不是對人說,就不是一種語言;這是十分牽強的,只要讀下去,這種說法就不攻自破了。不要忘記,向神說話也是用語言,不是單用沒有意思的舌音;況且下麵說,那說的人是在心裡講說各樣的奧秘。若說的人都不知自己之所雲,又怎樣講說各樣的奧秘呢?
2.當提到方言在教會的使用時,保羅說方言不宜隨便使用,因為他說,「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第九節)由此可見,哥林多人說的方言仍是一種語言,只是較不容易明白罷了;因此保羅禁止他們隨便使用。
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第十三節)又「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第二十七與二十八節)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若有人要在聚會中使用方言是可以翻譯的(英文是Interprete),就必定是一種語言。同時要事先知道有人會翻才可以講。若不是一種語言,事先又怎能知道是否有人會翻呢?
「靈恩運動」的聚會中,以往常有大家大講方言的混亂情形。以後經別人指出後,目前好些「新靈恩」者就比較安靜,有些也嘗試翻譯,一般的都是有人先講了一陣方言(其實是發了一陣舌音),然後有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講解一番。一來這算不得是翻譯,因為講者不知所云,譯者亦不知其聲音的意思。另一方面,他們將聖經所定下的原則顛倒過來。聖經說要先問有沒有人會翻譯,有人表示會翻譯然後才可以講,否則就不能講。我們這樣指出,並不是要他們在這一方面加以修正一下,而是要指出,「靈恩運動」者所說的所謂方言(一種沒有意思的舌音)絕不是聖經中的方言。因為聖經中的方言,必然是一種語言,因此他們便成了說「謊言」的了。
(五)有關神跡與神醫
另一方面,「靈恩運動」者常強調神跡,特別是神醫。我們不要忘記,不是所有的奇事異能都出於神。邪靈,魔鬼也會行奇事。假神都是以神跡吸引人,使人信服。今天「靈恩運動」者常以神跡,特別神醫為號召,吸引人來接受他們的教訓。這種作法本身就不合聖經的教訓。
主在世上時曾行無數的神跡,然而他從不用神跡為號召;相反的,他常吩咐那得醫治的人,不可宣揚(可1:43,44;7:36;太9:30;12:16)。這是作法上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他們對於神醫的教訓,乖離聖經的真理。
根據「靈恩運動」者的教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包括對身體、疾病的醫治。因此,他們說,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是生病了,無論什麼病,只要向神認罪,並求主醫治,只要你相信,主必定醫治你,正如凡悔改信主者,主必然拯救他的靈魂一樣。(參《God's Healing for You》by finnis Dake)他們所根據的聖經是馬太8:14-17;彼前2:24,而這兩處經文,都是引自以賽亞的預言。根據他們的說法,這裡的醫治是指疾病的醫治。他們認為疾病是從罪惡來的,主耶穌的救贖,既然擔當了我們的罪,當然也擔當了我們的疾病,因此有人進一步認為服藥是犯罪。
誠然,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包括我們的靈魂與身體。不過有兩個不同的步驟。靈魂的救贖是現今的,即刻的;而身體的救贖,根據聖經的教訓卻是將來,當主再來時才實現(參羅8:23)。保羅在這裡不但告訴我們,將來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同時也告訴我們,現今,我們這些得救的人,生活在肉身之中,還得服在虛空之下,自己心裡歎息,等候那得贖的日子來到。
若我們接受「靈恩運動」者的說法,無非是在主的救恩當中,加上一些主沒有應許的東西,使人對救恩失望並埋怨神的不公平。同時那些在病痛中的基督徒(基督徒也與非基督徒一樣會生病,靈恩派中的人也有生病的),豈不是完全沒有安慰可言,他們若不是被神撇棄,就是被神輕看不顧,或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而需要受病痛的刑罰。那些死於疾病的,豈不是因罪不得赦免而死。
中外古今有許多主所重用的僕人,曾經或正在病痛中,繼續倚靠主,為主做見證,如蔡蘇娟女士;也有不少是死於不治之症的,如宋尚節博士,難道他們是因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是因為沒有信心,所以不得醫治嗎?
把主的救恩中所應許的一部分除去,固然是異端,如安息日會;而將主的救恩中沒有應許的,硬加上去,也是異端;因為這將使主成為不忠實的主。
錯謬的教訓,不但會誤導人,還會使信徒受害。有一位基督徒朋友,接受了以上所說的江某的異端影響後,離開自己的教會,當起靈恩派教會的傳道。他原本患有高血壓病,自從接受了「靈恩」教訓後,便停止服藥,並且到處作見證說是神醫治了他的高血壓症。過了一段日子,有一天,當他講道時,患了中風,臥病數年不起而逝世。由此可見,當日他作見證說神醫治他是不確實的。他自己所教導的,所有的基督徒不應該生病,若生病了,只要認罪悔改,堅信神,就必得醫治都不正確。主所應許的,他必作成,主若沒有應許的,我們就不能強迫他做。
這並非我們不相信神有醫治的能力;也不是不相信神會聽我們的禱告而醫治疾病。其實雅各書有明文的教訓,基督徒若生病了,可以請教會的長老來為他禱告(雅 5:14)。神是否願醫治是神的主權,我們只能禱告,合乎主的旨意,主必醫治。否則,我們也得歡喜快樂的接受。提摩太便是一個例子:他身體軟弱,胃口不清,屢次患病。保羅不能不為他禱告,求神醫治。但主並沒有成全他的禱告。所以,保羅告訴提摩太說:「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作藥用)。」(提前 5:23)。保羅並不強行自己的意志,他還是感謝著接受神在創造中所安排的藥物。
總括以上所分析的,我們不難看出,「靈恩」的教訓,不只是偏激了些,而且根本與純正的聖經真理相違反。在所有的錯誤當中,都與另一個錯誤分不開,那就是隨意憑個人的主觀的意思解經,經常斷章取義曲解聖經。除了以上所提過的例子,以下再提出一個他們常用的例子。
「靈恩運動」者常引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來警告那些反對他們的人,說他們是褻瀆聖靈,犯了不得赦免的罪。這是斷章取義的說法。我們若讀上文(即二十二至二十九節)便不難明白,這裡主是指著法利賽人明知道他是用神的權能趕鬼,而故意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而說的。從各方面看,基督徒絕沒有可能會犯這種罪。對於可疑的教訓與超然的事物表示懷疑,並加以試驗,不但沒有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正是主的話教導我們要做的(約壹4:1-3)。
總結
(一)「靈恩運動」中的一些現象
以上我們說過,若一種教訓與聖經基要的、明顯的真理相左,特別與神、救恩、聖經的權威等真理違反者,便是異端。基於以上所提出的各點,我們可以清楚地看也,「靈恩運動」者的信仰與聖經的真理是相左的。他們充其量只是利用聖經加以曲解來配合他們個人的某種「超然的經歷」。如說一種沒有意思的舌音,見到一些所謂的異象,和一些超然力量的表現,如奇事異能,與其他的異端所作的極相似。
還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便是,從「靈恩運動」者個人的見證及其著作中,以及觀察他們的表現後,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些事實:
1.對於大多數的「靈恩運動」者來說,他們的確曾經歷一種超然的經歷,被一股外在的力量所控制而發出一種沒有意思的舌音來(他們稱為「方言」),這或許是在另外有這樣經歷的人幫助之下,如按手等,或自己照著「靈恩運動」者所指示的方法追求而得。
這種力量通常由下而上,由腳部直到身體而控制這個人,有時甚至會將這個人擊倒而仰臥於地。據「靈恩運動」者的說法,是被聖靈擊倒,或被聖靈充滿。
然而我們讀遍新約聖經,包括使徒行傳與書信都從來未有如此的經歷記載。
2.根據一些「靈恩運動」者的見證,知道他們不時受一個靈控制,在自己不能自製的情形下,說起所謂的方言,有時見到異象,有時接受所謂直接的啟示,即是那靈直接向他們說話,有時甚至跳起所謂的靈舞來。這些經歷我們也未見聖經有如此的記載。相反的,聖經說,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林前 14:32)。聖靈都是在人清醒的時候引導他,不是用超然的力量控制一個人的理性,然後「擺佈」那個人。我們只要參考馬可福音五章所記載那個格拉森人,被汙鬼附著的時候的情形,和汙鬼被趕出以後的情形,就使我們懷疑在「靈恩運動」者身上所運行的靈,它的手段作為,與格拉森的汙鬼太相似了。
3.在「靈恩運動」中常有人被鬼附身的事。根據他們的解釋是「當聖靈在工作時,魔鬼也在工作。」這絕不能使我們信服。因為這些人是在參加他們的聚會的當兒,接受了他們的教訓時,有時更是在受他們按手之後才有這一類的事發生。聖經從未有這樣的例子。就是今天在正統的教會中,純正信仰的聚會中,從未有這一類的事發生,除了「靈恩運動」就是另一些異端如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當中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最使人莫名其妙的是這些人,在接受那靈的時候,當他們還在「靈恩運動」中時,往往未被發現是有邪靈附身,相反的,他們都認為這些人正經歷聖靈充滿。通常要經過一段時候,往往要經外人試出是邪靈的工作才被揭穿的。
4.近年來「靈恩運動」在天主教中也很興盛,且已獲得天主教當局的認可。一般的他們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分別,並且彼此常有交往,互相參加對方的聚會,支援對方的工作。那些在天主教中接受「靈恩」的人,他們都留在天主教中,照常守天主教的各種禮節,也向馬利亞及聖人祈禱,他們並不覺得有何不妥。甚至有些接受「靈恩」的天主教徒還作見證:他們接受了「靈恩」,說了方言之後,會做一個更虔誠的天主教徒。因此今天「靈恩運動」者便大唱以說方言為教會大合一(包括天主教在內的大統一)的基礎。因為這個緣故,「靈恩運動」一般也是受自由派或不信派所歡迎。近年來,許多不信派中人也參與「靈恩運動」。在新加坡,大開門戶接受「靈恩運動」的,許多便是自由派的教會。
從「靈恩運動」中所發生的事,以及新近的發展,特別是在天主教中的發展,更使我們看出「靈恩運動」背後的靈,與那提倡合一運動不信派的靈是相通的,而與改革運動者馬丁路德等之靈卻大不相同了。他們所強調的是相同的經歷──說方言,而不是共同的信仰。我們不得不慎思明辨啊!
從前面所述,加上以上數點,我們可以看出,不但「靈恩運動」者的信仰有問題,他們身上的靈也大有問題。他們也就是靠著這些靈工作的,所以我們說,他們是異端!
(二)對「靈恩運動」應持的態度
既是這樣,我們應當如何對待他們呢?今天好些信徒在「靈恩運動」的衝擊下不知所措。而好些傳道人,一方面表示不贊成「靈恩運動」的信仰,另一方面卻與這些人為伍,甚至參與他們的工作,出名贊助,使許多主的羊群遊離失所,無所適從。
現在讓我們看看聖經教導我們對於異端與假先知應有的態度。
申命記十三章的教訓,是要將假先知從民中除掉。主耶穌教訓我們要謹慎,要警醒,免得受迷惑,並稱這些人為作惡的人(太7:23;24:4-5,24-25)。保羅說不能容讓他們(加 2:5),並且說,這些人是可咒詛的(加1:8-9),他要我們躲開他們(提後 3:5)。彼得勸勉我們要防備,恐怕被他們的錯謬誘惑(彼後 3:17)。使徒約翰要我們不可相信所有的靈,總要試驗(約壹4:1-3),並指示我們,那些傳異端的人,我們不可接待他們,也不可問他們的安,免得與他們的罪有份(約貳:10),意思是不要與他們交往。猶大則勸勉我們要為真道竭力爭辯,並且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要憐憫他們;有些人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所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大書3:20-23)。由以上的經文,我們便可以曉得我們應當以什麼態度對待像「靈恩運動」這樣的異端:
1.我們要常常警醒,謹慎自守,免受迷惑。
2.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主的話語上下功夫,便能分辨各樣的異端。
3.對於那些傳異端的假先知,我們要遠離他們,不要與他們交往,免受迷惑,還要揭發他們的真面目(參提後2:17-18)。
4.那些因無知而受迷惑者,我們應該設法引導他們離開異端,回到正道上來。但自己卻要非常小心,免受影響。
5.我們應該奮勇為真道竭力爭辯,不要因為他們人多勢眾、聲勢浩大而感到膽怯。
最後,讓我們同心合意地以禱告抵擋那惡者,使他不能藉著假先知在這個時代任意妄為。更當為主的兒女們禱告,使大家免受迷惑,能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在主再來時能得著不能朽壞生命的冠冕(提後4:7-8;啟2:10)。
一切的靈不可都信
胡恩德
“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耶穌回答說:'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太24:3-5)
當今世代確實有人冒稱基督,這樣的人雖然不多,但總是有的。耶穌基督早已說過將來會有人假冒他,至於假基督的靈(或說假冒聖靈),亦已多見。有假的神;有假的基督(即敵基督或稱假基督)。神與基督皆有假冒的,聖靈也不例外,有假冒的。我們要小心。
聖經早就叫我們要小心了!在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二節說:“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好些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新約聖經有不少關於“敵基督”要來的警告。因為錯誤的、假冒的道理充斥神的教會。在保羅書信中屢次提及假使徒,猶大書與彼得後書都警告那些假先知,他們混入教會當中。很特別的,就是新約聖經近結尾的那幾卷書信,尤其提到這方面的事。約翰寫約翰壹書有一個大原因,因當時的假先知已做了很多工作,致教會受到影響。假先知的靈推動假先知工作,故此約翰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這些“靈”不是指假先知這班人,乃指假先知裡面的“靈”。所以說:“凡靈(不是說:凡人)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要辨別的不是人,乃是那人所帶著的“靈”,這試驗方為正確。這樣,這“靈”才是出於神的。因當時的假先知受他們的“靈”教導,他們或許不覺得。但亦可能覺得。
當時的假先知(稱諾斯迪派),盛行一時,影響教會至深。這派人不承認拿撒勒人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成了肉身”來的。約翰不只是要對付這些人,乃要對付這些人的“靈”。約翰看出這些假先知裡面的靈是魔鬼的靈,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翰提出這問題的目的,是要基督徒作出分辨,因為當時“迷惑”的情況極嚴重。
使徒時代後期(即第一世紀末),“迷惑”的情況越來越厲害。教會歷史讓我們看見,歷代以來都有“迷惑”的事發生。耶穌基督論的乃是他再來之前所發生的事,那些“迷惑”,例如假基督、假先知的出現等。他說:“迷惑許多人”。故此我們切勿因有“許多人”接受便當為真。
本世紀初,這些“靈”的運動已在散播了,宣稱聖靈的表現或顯出。超自然的、奇妙的和(用近期的術語說)“奇異功能”,吸引著不少人的心。我年幼的日子,這些事在香港已顯出來了,惟當時跟隨的人不多,日後才漸多起來。至一九六零年左右,在美國有新一派(稱“新靈恩派”)出現,他們也強調聖靈的恩賜。“恩賜”原是希臘文CHARISMA。如今便以這字說及“靈恩派”。
現今興起“新靈恩派”,“迷惑”人更比前眾多,不僅在基督教裡,也伸展至天主教內。據說天主教過千萬的人是說“方言”的(“靈恩派”的人特別注重“方言”)。他們說的並不是聖經的“方言”,只是他們認為自己說的是聖經的“方言”罷了。有些根本不成語句。聖經告訴我們“講方言”是講民族的地方口語,是說者原所不諳的。現時講方言的人被看出是假冒,根本不是人的話語,只是發生一種聲音。我認識兩個說方言的人,他們的方言發聲簡單。有人聽了告訴我,他們發出一連串的“得得”聲,便自稱說方言。要是這樣,何需聖靈感動呢,大家豈不都能說出來嗎!有些人的方言較複雜一點,但也只有四個發音或三個、五個發音的組合,說來說去總不離這幾個音的。當然有些人說的可再複雜一點,間或有講外國話的,是講的人原不曉得的,但這情形不常見。此外,他們連帶有一些奇異的表現,偶亦附以奇異的事情,他們稱之為神跡,以為是聖經上所講的那些神跡。但我們看出與聖經的神跡有別。有些無疑像聖經上所講的那些神跡,倘認真研究,則發覺有問題,有些表面雖無問題,惟到底他們的靈被看出是不對的。可是,這些事使“許多人”受到了“迷惑”。因他們會醫病,甚至叫死人復活,他們把這些奇事算作聖靈的大能。因他們說現在福音需要聖靈的大能,特別在一些落後的迷信的民族中。他們指出落後民族裡的邪鬼勢力兇猛,故必須附與奇異奇能,以取得一般人的信任。這不是十足的真理!這並非是必須的!“靈恩派”的人強調他們擁有這些,可以行奇事、醫病等。然而聖經警告我們,末後必有許多人受“迷惑”,假基督假先知要顯出來。既稱為假先知、假基督,他們一般的表現都帶著基督教的色彩或神的僕人的模樣。
假先知的靈是“假冒的靈”,所以聖經清楚地警告我們:“一切的靈不可都信。”這樣翻譯較佳:“不可都信一切的靈。”不要“凡靈”都信,意即不要凡靈驗的事都相信,不要因為靈驗便當真理。他們按手醫病有時很靈驗,病者果得痊癒的。
先後已有多位神醫來過香港,他們有在球場舉行神醫大會,公開醫病的。我知道有位神醫家醫病,有患甲狀腺腫的病人上臺求治,觀眾親眼目睹這位神醫家的手在該病者頸項上按摩數次,那病人的腺腫即時收縮,恢復正常了。既“靈驗”,就一定是神醫治人的嗎?鬼也可以做有能的事的。魔鬼是靈界的。無疑,聖經說:“神是個靈”,他有“靈”的能力,但魔鬼也具有靈界的能力,可以行使出來。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四節論到假基督先知行大神跡大奇事。不是說他們行“假神跡”或掩眼術,乃是說這些在本質上是神奇的,屬超自然力量的。耶穌基督指他們因為行大神跡大奇事,故能“迷惑許多人”。為此,約翰壹書便提出警告說:“一切的靈不可都信。”這是一種吩咐,一種警告,一種命令。換言之,這是一種必須遵行的守則──“一切的靈不可都信!”正如神吩咐“不可殺人”,我們便須十足遵守一樣。“一切的靈不可都信”,這既是命令式的句法,就須十足遵守。是以勿見奇事便認定是出於神的,我們必須鑒別是否出於神。神無疑能行奇事,他現今亦能行奇事,但不是一切奇事都是出於這位神的,這點我們必須抓牢──“不可凡靈都信”。
“總要試驗那靈是出於神的不是”,這是命令之二。要是你把持不定(因這引誘是強而有力的)不知是否主的靈,就尤其要試驗了。靈界的仇敵的力量在這類事情的背後,當接觸時,其力能將你抓住或影響你。有人觀看“奇異功能”表演,發現在場的人不由自主地擺動身體,這無疑是“靈”的一種力量。足見這種力量可以影響人。所以,不是出乎聖靈的神跡,其動力是來自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超自然的力量不僅在該件神跡奇事裡,亦躲在事件的背後。當你身處其中(赴此種聚會),它背後的力量可以影響你。這話一點不假!“靈”的力量是千真萬確的,神方面固是,鬼方面亦然。
在一個聚會裡面,有所謂屬靈的空氣。有時我們感覺屬靈空氣好,因聚會很覺主的同在,大家都有此感覺。去年十一月在新加坡有個聚會,事前不只一兩個人感覺“主同在”,亦看見聖靈在其中運行。聖靈會顯出如同一個人那樣麼?不!但他的工作和力量是可以感覺得到的。甚至使你只感覺而說不出來。不少的聚會都有此種現象──主在聚會裡,主好像很親近!會眾不是肉眼看見惟心裡是有所感受。有些聚會很有主的“同在”,但亦有些聚會因有假冒的靈而使大眾受到壞的影響,會眾同樣覺得它的能力潛在聚會裡。
我們不要輕易赴“靈恩”的聚會,說不定招來壞的影響。補充一句說,這說法並非絕對的,因我們有主同在。要是主有意思叫我必須赴會,他自然與我同在,保守我。但若是出於好奇心,想觀察觀察,這無疑把自己暴露於危險之中。這包括參觀“奇異功能”表演。你的參與是因好奇而非經過求問主或存心為主而去。
王連俊先生從前在我們中間講道不少,他是和受恩教士的門生,和受恩教士當時在福州事奉主。福州近郊有座鼓山,半山上有一座出名的寺院,王弟兄生前愛到那寺院鬆弛身心。後來和受恩教士警告他,指寺院是邪鬼工作的地方,不宜出入,以免萬一受影響。他聽後就不再去了;並把這警告轉給我,我也從此絕跡寺廟的地方。
很多年前我閱讀一些文字,報導有一班洋人到內蒙參觀一處喇嘛廟,其時有一班喇嘛在誦經(有些喇嘛邪術厲害,咒語很有力)。這班參觀的洋人中,有人突覺有一股很厲害的力量要他下跪(我相信這人是基督徒),他不肯就範,但那力來得厲害。(他們並非往參拜,只屬參觀性質,但因那裡有邪靈活動,所以發生這事情。)在這情況下,他只得拔腿奔出該廟範圍約一百米,才感脫離邪力,可見這地方會有這般的影響的。
如果是假冒聖靈的那些靈和聚會,參與的人可能受到影響。一般來說,我們都不赴會。倘若在我們今天這個聚會裡,突然有人站起來講方言,這人是不會影響我們的;但若然是人家舉辦那類聚會,我們便不宜參加了。因我們受了影響而未必察覺得到;未必如內蒙那趟有這麼強烈的感覺要把你壓下,但你會受到或大或小的影響,這是可能的,只是你不察覺而已!
據報導:一九九零年三月有兩位外國的「靈恩派」人士到港舉行大會,其中有位著名的「神醫」家名溫伯約翰 (John Wimber);另一位名白約翰(John White),後者著作不少,很受年青人歡迎。他的著作由大學生團契出版,中譯本也有。(溫伯很負「神醫」的力量,白約翰也與他在港舉行聚會。)
白約翰與溫伯很有往還,白約翰曾在他的著作裡為溫伯辯護過,指溫伯能使會眾倒在地上,是合乎真理的。溫伯受靈恩影響,是因他早年所帶領的教會,有次在某球場舉行大聚會時,有位青年要
求溫伯讓出講臺給他講道。溫伯在勉強之餘還是讓他講了。這青年講的道只屬一般,但其中提到聖靈。講道完畢,這青年在臺上向會眾發出邀請,呼召要得聖靈能力而生活者,可到台前來。於是招到了一班會眾。起先這青年為前來的會眾祈禱,然後喊說:「聖靈啊!來吧!」此語一出,但見前來的會眾許多倒在地上。溫伯目睹這事,心裡顯得十分不安。稍後,這青年願有比這次更大的顯現,於是喊說:「主啊!更多,更多吧!」到一個時候,他舉手說一句話,他的手朝向那一方,那一方的會眾就都混亂地倒在地上。溫伯見這情形,心裡非常不舒服而憤怒,後來自己苦苦思想,他的心被這件事纏繞,極力要想出究竟,為這事禱告,看看是不是出於神的(有人面對這種情況,便有所顧慮,生怕這事若是出於聖靈而拒絕的話,便錯過了得福的機會。白約翰的著作就是要談這個道理,他認為基督徒須當心,免致錯過了得福的機會,並且抵擋了聖靈,輕慢聖靈。)
不少人害怕自己得罪聖靈,但我們該想想:如果這「靈」不是聖靈,如果是邪靈(邪靈屬魔鬼的),你把它當作聖靈接受,這豈不一樣類於褻瀆嗎?他們就因恐怕褻瀆聖靈而埋頭研究,這意念一旦存在,遂使你接受。其實我們也該害怕誤把邪靈當作聖靈,甚而向它下拜,把它當作基督。如果是鬼,這件事就極其得罪神。我們該站於中間,不要只站在一端。邪靈的假冒,有時假冒得很褻瀆的。
我住的那一區,有位英國人在家中開設聚會,據知他原是弟兄會的人,後轉入「靈恩派」,便脫離了弟兄會。有傳道人告訴我,這人家中的聚會,有次來了另一位洋人,也是「靈恩派」的,並且是說方言的。他在聚會裡曾靈感地向人說:「我耶和華吩咐你做這做那。」他裡面的靈說自己是這位真神,是呢?否呢?肯定不是!何以見得?因聖經中任何一位神人,或新約裡被聖靈充滿的人,他們從來不以第一身說話的(「我」是第一身、「你」是第二身、「他」是第三身)。摩西是神人,曾「面對面」與神說話,但他傳神的話時,總是這樣:「耶和華說……」或「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把主放在第三身(摩西是第一身,聽的以色列人或讀經的人是第二身。)五旬節彼得被聖靈充滿講道,聖靈也沒有在他裡面以第一身說話,絕對沒有!上述那個「靈恩派」的洋人竟說:「我耶和華吩咐你這樣……」簡直是大褻瀆。要是有人覺得,「靈恩派」的東西我們固要小心,但他們的道理也得研究研究,恐怕自己錯過了聖靈的恩福,也怕自己抵抗他們所傳的聖靈。其實這樣的人更該慎防這點:要是你接到的是錯誤的靈,你的行徑就近乎褻瀆了。因為你接到了邪鬼,而以邪鬼為神。
另有一事顯見是鬼的,唐崇榮弟兄是當今華人教會裡的一位講道家,神使用他不僅在華人中,他也在印尼人與菲律賓人中舉行過大聚會。有件事情,先是我聽回來,後有機會見他,經他證實的。事緣他在某地講道,會後有個女人說方言,有靈在她身上,唐弟兄便按約翰壹書的指示,試驗那女人身上的靈。他問那女人的靈:「耶穌基督是不是成了肉身來的?」那靈經由這女人的嘴回答說:「我豈不就是耶穌麼!」(意即你想試我麼?不用試。)這是褻瀆,唐弟兄就奉主的名要那女人倒下去,她於是倒了下來,這證明那女人的靈是不對的,是褻瀆神的。可見「靈恩派」的靈是十分有問題的,我們須小心謹防!
回說溫伯目睹奇事心中不樂,要探究是否出乎神的,於是他夜間不歇禱告,沒有睡覺,疲累不堪。繼而在一處露天的地方行走又禱告,他的頭腦已經疲憊不堪了,但他還在思索,大絞腦汁。突然他心中來了一個思想:但以理因看見天使倒下來,他又想到但以理起來時身體還在顫抖(「靈恩派」的人常有顫抖表現)。又想到啟示錄一章記載約翰看見主耶穌後,也就僕在地上如死了一般。再者,舊約掃羅王也倒在地上,脫了衣服,一直講靈感的話。溫伯就在疲憊不堪中心裡出現這些思想,便以為是聖靈教導他的,因這些都是聖經的記錄。但這些例子豈似「靈恩派」的?
掃羅王為什麼在先知撒母耳面前倒下?因他追捕大衛,想要殺大衛。由於當時大衛逃到撒母耳那裡躲藏,掃羅派人到那裡抓他,當時撒母耳帶領指揮一班先知門徒講靈感的話。掃羅派去的人到了,也受感講話,不捉拿大衛,所以掃羅要親身前去。(當時神已離了掃羅,他從前是有聖靈的,及後因多次犯罪,聖靈離了他,邪靈遂趁勢進入他心裡,但並非經常在他身上出現,但當邪靈顯在他身上時,他便出亂子。)那趟他要捉拿大衛,抵步時剛巧撒母耳帶領先知門徒在靈感中說話,掃羅到達時,他也被神的靈感動說話一晝一夜,脫衣躺在地上講靈感的話。掃羅的倒下與「靈恩派」的倒下是不相同的,前者是神攔阻掃羅殺大衛,且以此表明是出於神的。所以掃羅便與先知門徒一起說靈感的話,為表明神的工作。掃羅脫掉衣服,露著身體一晝一夜,這表明神羞辱他。王明道先生針對「靈恩派」的道理解釋這件事,指掃羅因為不好,所以主如此羞辱他。
我知道有一個「靈恩派」的女神醫家(現已身故),她有很大的影響力。她行神醫的時候,無論患什麼病的人,她先用手輕撫求醫者的下頜,那病人隨即倒在地上。這些病者倒下豈能與掃羅王倒下相提並論呢?「靈恩派」的人也有引衛斯理約翰為證的。衛斯理約翰是英國的復興佈道家,曾使英國在道德上得以挽回,他本人經歷重生得救和聖靈的真理。他滿有能力,他間或也使人倒下的,但他使人倒下是含有責罰性質的。例如曾經有人反對他的某項道理,但這人因衛斯理禱告而僕倒,過後便知自己的錯誤,這種僕倒帶有一種懲治的作用。然而「靈恩派」的聚會,有時不只表現神醫也見人倒下臥在地上,這些毫無秩序與不明原因的倒下,他們說是聖靈臨到這人身上,以致他倒在地上。請問新約聖經記載這麼多人被聖靈充滿,有那次或那場合裡發生過這樣的事?--聖靈臨到一個人身上,或充滿一個人,那人隨即倒下。新約聖經完全找不到這樣的事例可資引證的,我再說:沒有!
「靈恩派」的聚會多時秩序混亂,但聖經則主張聚會不要亂的。再說,約翰看見主的威榮,所以才倒下去,僕在地上仿似死了般,這與但以理看見天使的威榮一樣。這些例子不能被徵引作為支持「靈恩派」的人倒下去的解釋,而但以理和約翰的倒下不是發生在聚會裡,聚會是必須規規矩矩的。
林前十四章27節論到聚會的秩序說:「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29至33節:「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以上幾節經文是論到在聚會時不要亂,「說方言」的不要一起說(方言教會很多時一齊說)。現時「新靈恩派」換湯不換藥(稍作修正),在聚會裡不再一起說方言,但他們的靈卻沒有修正,只是外面稍作修正吧了。
「靈恩派」的聚會以往曾經是很混亂的,上引的經文指出「兩至三個人」,「講道」也是兩至三人,但要「輪著講」,不要同一時間,「講方言」也如此。要是你先講,旁邊的若得啟示,你必須停下來讓他,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你不能因為被聖靈感動而欲罷不能,該停的時候總要停下來,讓旁邊的受感者接上,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倘同時開口,聽的人怎聽得清楚?可見聚會是要「安靜」的。
在林前十四章的結尾,更提到「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靈恩派」的聚會以往曾有人大笑,或大哭尤甚者在大會裡有人拍桌拍凳,打自己的大腿,在地上滾來滾去(只有被鬼附的人才在地上亂滾的)。「新靈恩派」把這些作出了若干的修正,聚會不致這般混亂,但會眾倒地的情況仍可見到。聚會的人東倒西歪,亂作一團,故此「靈恩派」的靈大有問題,顯然不是出於神的!
九零年三月溫伯與白約翰在香港舉行聚會,他們也談論和表演這些。求主保守我們不僅不受他們這次的宣稱所影響,要緊的是使我們牢記「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試驗是出於神的不是」!求主幫助我們!
全文完